家事纠纷温情回访 能动司法守护夕阳红
作者: 金光鑫 时间:2024-01-29 阅读:741
“多亏了你们,让我老头子的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24年伊始,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了上门回访,了解生效判决履行情况。该案两位老人与承办法官相谈甚欢,与子女和解、顺利拿到赡养费的他们,久困心中的包袱终于放下了。
“看到你们顺利收到赡养费,病也及时得到了治疗,我也就安心了。这次我们来主要就是想看看李大爷身体怎么样,另外,如果赡养费在后续履行上还有问题,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我们帮您处理。”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涉老赡养纠纷案件。许大妈与李大爷两原告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李某一、一女李某二,两子女均已成人且具备赡养能力。许大妈、李大爷年事已高,李大爷身患重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夫妻俩跟随李某一生活,但李某一长期在外务工,并没有履行相应赡养义务。为此,夫妻俩多次向二子女寻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但二人均没有理睬。无奈,夫妻俩一纸诉状将两个亲生孩子诉至法院。
考虑到不仅要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更要消弭老人和子女之间的隔阂,该案承办法官郑跃进在了解案情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被告充分阐释法理,解读人情,但因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一、李某二每月按时支付给两原告赡养费共计2430元。李某一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大道至孝,孝是中华民族之根本,是中华文化之瑰宝,是炎黄子孙之传统。水有源,木有本,父母就是子女的根本源头。父母含辛茹苦地将子女抚养成人,帮助子女成家立业,任劳任怨;当父母垂垂老矣、行动不便、疾病缠身时,子女应真诚地尽孝,给父母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本案中,许大妈、李大爷养育有一子一女,但是晚年膝下无人尽孝,孤苦伶仃,令人同情。李某一、李某二作为子女,具备赡养能力,本应积极主动地赡养父母。李某一作为儿子,以李某二未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年老多病的父母明显与法律、习俗等相悖。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父母应尽早,否则可能只有无尽的悔恨和内疚。另,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李某一、李某二均已为人父母,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也有需要子女赡养的时候。真诚地希望能唤醒“沉睡”的李某一、李某二,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尽心尽孝,使许大妈、李大爷能度过一个安详幸福的晚年生活,同时也给后代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使老人安度晚年是子女应当积极履行的赡养义务。罗田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妥善解决涉老纠纷,实施好家事纠纷判后回访制度,做实家事纠纷化解“后半篇”文章,以能动司法赋能基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