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玩闹出意外 诉前调解化纷争
作者: 陈乡远 时间:2024-05-08 阅读:945
“孩子在学校课间与同学玩闹过程中,牙齿摔断了,现在对方家长不愿意赔偿,想过来咨询一下怎么办?”
近日,罗田县三里畈镇某校学生王某与另外三名同学课间在操场上玩耍,几人打闹过程中,王某不慎摔倒致牙齿断裂。事后,王某父亲与校方及其他几位学生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因对责任的认定和划分等问题存在分歧,各方争执不下,王某父亲不得已只能做好起诉的准备,于是前来罗田法院三里畈人民法庭咨询。
承办法官了解原委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且事情并不复杂、涉及赔偿数额不大,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长,还可能影响同学情谊、学校稳定。于是,当即联系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几位家长到学校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校方和学生家长的想法和意见后,一方面,承办法官针对矛盾焦点客观分析事故的前因后果,耐心讲解民法典中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以此提出合理的责任划分建议;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引导各方家长和学校负责人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就此事进行理性、平等协商。通过释法析理,最终各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几位学生家长也握手言和。
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对学校及各方家长进行了安全教育,告诫学校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同时,提醒各方家长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避免意外发生。
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运用和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便捷、高效、节约成本等优势。这起校园纠纷的圆满解决,是罗田法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缩影。后续,罗田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和完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让“枫桥经验”在平安校园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提升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