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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5-03-09 阅读:2084

罗法发〔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庭、处、局、科、室、队:

现将《罗田县人民法院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2、罗田县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五年三月九日

罗田县人民法院

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全院干警创先争优、依法公正办案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2015-2016年度继续开展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五个中心法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对省、市级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审判中心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审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优化司法环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和谐优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

院机关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各中心法庭召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使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干警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奖罚制度,引导广大干警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在全院掀起创建文明单位的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6年10月)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职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实践行党的方针、路线的坚强领导集体。

2、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基本内容,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皆行,为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3、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我该做什么”、“我为文明建设献一策”大讨论活动。结合今年开展的“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演讲比赛、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讨论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对照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寻找自身差距,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突破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4、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平安罗田”建设。妥善化解涉及特色产业、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高度关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劳动分配、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推进“幸福罗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罗田”建设。深入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罗田”建设。

5、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摄影书法大赛、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法院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切实加强罗田法院网站和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硬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成单位绿化工作,达到绿化、美化要求;二是切实加强图书馆、文化展厅、文化长廊建设;三是利用办公大楼广场、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制作统一规范的创建标语和标牌,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貌的作品;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橱窗和板报,开辟干警教育培训场所;五是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提高健身器材的使用率。

7、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各类争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改革开放成果展等活动;继续坚持开展与农村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帮贫扶困、献爱心等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大力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和“设岗定责”活动;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七一”前,集中表彰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标兵。

8、开展教育培训。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干警培训内容体系,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地位观。重点做好对主要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和一线干警的培训,并认真组织考核。

9、增强司法廉洁意识。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完善廉政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在机关办公大楼悬挂廉政警句格言,开展唱廉政歌曲、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创建崇尚廉政的氛围。

10、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拓展“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将其打造成司法便民的载体、基层维稳的平台、综治建设的品牌”。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推行远程立案、网上办案、网络查询、视频开庭接访等,努力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公平正义。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扩大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深度与广度,努力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11、加强单位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防止盗窃、火灾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总结申报阶段(时间根据上级通知另行确定)

各单位严格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开展的相关工作活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本阶段重点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重新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姜立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志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申报验收等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标准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领导班子对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将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范围,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打好整体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要加强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需要有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要注意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在充分发挥我院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的基础上,依托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不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我院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要严格督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将创建工作与年终干部考评结合起来,与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验收效果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