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人民法院2013-2014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4-05-19 阅读:2369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现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法庭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进行的工作方针。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审判管理创新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改善司法环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创建目标
在法院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和五个法庭获得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创建标准,形成以司法公正、文明司法为标志的形象明显改进;形成以司法为民、勤政廉政为要求的司法作风根本好转,不断弘扬法院文化,全面开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文明单位建设一体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法庭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量大,创建标准和要求较高,必须统一组织领导,做到全院干警参与,狠抓落实。根据我院创建规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学习《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办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精神,增强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安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重点围绕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宣传文明司法等方面,认真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的软件和硬件建设,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协调一致,创建工作必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争优秀管理、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形象,积极完成实施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申报验收阶段(
该阶段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开展的各阶段工作活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重点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并做好迎接文明办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强思想、重意识,从深化文明创建意识上抓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道德讲堂”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干警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主题意识和形象意识;二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的规定,消除不良风气,加强职业修养,培养崇尚法治、维护正义,公正廉洁、讲求效率,以人为本,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
(二)抓教育、精组织,从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能力上夯实
创建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监督、指挥,充分发挥凝聚力、号召力、指挥力。通过进一步学习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我院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评查、工作作风自查等活动,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我院制定的《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干警的约束,特别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围绕“高度的政治觉悟、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司法技能”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思想和业务素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精审判、提质效,从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上做实
一是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落实保障措施,增强培训实效。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培训、岗位练兵、评比观摩、考核奖惩等制度,创造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促进业务学习;二是注重司法实践,加大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干警的实干能力,继续采取“以老促新”、“法官讲坛”、业余学习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理论水平、业务实践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四)抓制度、重规范,从健全文明长效工作机制上管实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检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干警政治学习制度;三是深化推进“四位一体”便民网络机制。严格落实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的移动立案、移动审理,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两移动三固定”的便民措施,通过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村头法庭等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兑现“群众诉讼不出乡镇,案件审理不出辖区”的承诺;四是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监督评查和执行工作机制。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执行局工作细则、执行款管理规定;五、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司法公开范围和考核办法、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办法、精品裁判文书考核办法,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深入推进五个规范的实施,努力实现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广活动、强宣传,从营造精神文明工作氛围上拓渠道
一是持续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的引领、促进、激励作用,实现我院工作新起点上的新发展;二是依托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不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我院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体魄,陶冶干警思想情操,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共创建、共文明,从搞好共建活动的对象上选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教育局、中小学校等部门联合,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继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活动,以此预防青少年犯罪,并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姜立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志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申报验收等工作。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立勇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周焰松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龚格林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晏亚夫 党组成员、副院长
方振山 党组成员、副院长
金启昭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水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志新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刘文祥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廖小刚 专职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彭 鹏 专职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金春雷 立案一庭庭长
方虎林 立案二庭庭长
沈 欣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朱 超 办公室主任
徐桂茹 工会副主席
徐 涓 妇女委员会主任
尉应良 司法鉴定科科长
李怡焕 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玉玲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桂初 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国营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跃进 执行局副局长
曾建平 执行局副局长
吴教武 执行局副局长
程忠明 执行局副局长
刘继萍 监察室主任
付 超 团支部书记
龚秋梅 审判监督庭庭长
余 宏 凤山人民法庭庭长
曾献阳 天堂人民法庭庭长
丁 俊 匡河人民法庭庭长
熊光烈 河铺人民法庭庭长
王 泉 三里畈人民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陈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朱超、付超、徐涓、靖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