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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法庭第一课:从一次当事人接待读懂司法为民

作者: 程乙     时间:2025-09-09 阅读:377

我叫程乙,是罗田法院骆驼坳人民法庭的一名新成员,近日亲身经历的一次接待当事人的过程,让我对“司法为民”这四个字有了更真切的体悟。

上周五上午,一位因交通事故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在提交材料时,工作人员发现其递交的是“申诉书”,便直接告知“你写错了”。这句看似平常的回应,瞬间点燃了当事人的情绪。他变得激动起来,对后续的解释和引导极为抵触,现场气氛一度僵持。最终,经过庭长和接待人员耐心安抚、反复沟通,当事人的情绪才逐渐平复,后续手续顺利办好。

这件事虽小,却让我久久思考:法庭接待,究竟应该如何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

一是沟通要有共情,服务要暖人心。“你写错了”虽是事实,却忽略了当事人刚经历事故后的焦虑与无助。司法工作,“把事办对”是最基本的要求,而“把话说到群众心里”才是赢得信任的关键。如果我们能换一种表达,比如“您的材料还有些需要补充的地方,我来帮您看看”“接下来我们需要准备这些内容”,以引导和安抚来沟通,效果便会截然不同。共情,不仅能化解对立情绪,更能让严谨的法律程序透出人性的温度。

二是群众工作要灵活,应对问题需及时。群众的诉求和性格各不相同,司法工作者既要坚持法律底线,也需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应变力——及时转变语气、转换思路、合理调配人手,才能避免因沟通方式不当而损害司法公信力。

“司法为民”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它藏在每一次耐心的接待中、每一句温暖的话语里、每一处细致的考虑间。这次经历让我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新人,我在服务意识、沟通技巧和临场应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我要将“换位思考”真正融入每一个工作细节,学群众语言、练沟通本领、积累应变经验,努力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灵活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更愿意信任司法、亲近司法。

让法治的阳光,以更温暖的方式照进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