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法院联合9家单位出台《政务失信行为警示、约束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余江媛 时间:2023-06-20 阅读:590
政务诚信建设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日,罗田法院与罗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9家单位联合出台《政务失信行为警示、约束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构建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务公信力,推动罗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公职人员诉讼执行案件,涉案主体身份特殊而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公职人员不仅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参与者,还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推动者,更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维护者和关键少数。加强对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监管力度,推进对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罗田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政务失信行为警示、约束管理办法,实行被执行人失信风险源头预防,落实信用评级标注制度,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库实现数据共享,部门执行联动,构建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精准、及时、高效处理政务失信诉讼执行行为,依法将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源头预防,不断提升政务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政务人员失信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罗田法院将严格落实政务失信行为警示、约束管理办法,为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行政单位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