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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时间:2022-09-09 阅读:998

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罗田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2

二、机构设置情况 2

二、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6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6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7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7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8

七、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8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

九、名词解释 10

 

 

一、罗田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院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

本院实际运转法庭包括:凤山人民法庭、三里畈人民法庭、匡河人民法庭、河铺人民法庭、天堂人民法庭。

二、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67.8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2.2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我院基层法庭建设项目已完工结算,2021年度地方财政无基层建设项目补助;二是2021年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1.收入总计3167.82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01.3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16.5万元,下降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信息化项目结转资金,2021年度无此项目结转资金。

(2)其他收入166.49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45.71万元,下降5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基层法庭建设项目已完工结算,2021年度地方财政无基层建设项目补助。

2.支出总计3167.82万元,具体包括: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67.82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362.22万元,下降10.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无基层法庭建设项目支出;二是2021年度无上年度结转资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82.15万元,占比94.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7万元,占比5.8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省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01.3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16.5万元,下降3.7%。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01.3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16.5万元,下降3.7%。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有信息化项目结转资金,2021年度无此项目结转资金。

2、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1.3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491.39万元,下降3.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二是2021年度无上年度结转资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15.66万元,占比93.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7万元,占比6.19%。

3、2021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288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33万元,增长3.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绩效考核奖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4 %。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2020年度有信息化项目结转资金,2021年度无此项目结转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类)支出2815.66万元,占93.8%。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和其他法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67万元,占6.2%。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88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下达绩效考核奖金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07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下达信息化工程建设经费2.4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5,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2.45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8.35万元,增长0.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公务员政策性调资等经费支出引起人员经费相比上年增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7.37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政策性调资;二是年中追加绩效考核奖金。

其中:其中人员经费2549.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2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3万元。公用经费332.45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66.6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5.63万元,增长62.5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车购置在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决算公车购置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科目。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7.9%;2021年度新增车辆2台,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9.98万元。2021年度我院公务用车编制16台,实有公务车辆16台。

公务招待费1.65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全年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83人。

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12.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为提高办公效率,购买了一批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费32.1万元,水费2.75万元,电费22.72万元,邮电费14.9万元,物业管理费3.35万元,差旅费0.79万元,维护费23.7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福利费3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62万元,资本性支出48.9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5%,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院资产系统账面共有车辆16辆,包括: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5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7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详见附表三《2021年度罗田县人民法院项目自评表》。

1.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253.85万元,执行数253.85万元,实际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 本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6177件,结案率94.64%,各项工作指标基本完成,审判执效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法院运行、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近年来,我院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项目资金缺口比较大;目前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无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与培训力度,深化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观念,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联动效应,以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体现出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和鞭策作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申报、大力探索事前绩效评估、加强事后项目绩效评价,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并准确地批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度罗田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见附件,本年度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中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公开表数据单位均为万元,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之间存在细微的差额。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省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罗田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