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到罗田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作者: 石磊 时间:2024-06-19 阅读:750
6月14日,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一行到罗田法院九资河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罗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慧琴,九资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志专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走访察看了天堂寨景区共享法庭、大别山道地药材产业园、九资河人民法庭等场所,详细了解共享法庭、中药材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情况。
座谈会上,罗田法院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九资河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大旅游”格局,把“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实践,围绕发展共谋、阵地共建、资源共享、纠纷共调、诉源共治“五共”理念,全力服务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促进文旅、药旅产业和生态旅游蓬勃发展的亮点经验做法。
黄冈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周扬洲、民一庭负责人郑蕾分别对九资河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
程兵对罗田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九资河镇党委政府一直以来对罗田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正确认识创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的关系。要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将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法庭日常重点工作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深度融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抓实公正与效率,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要正确认识党委领导与能动履职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我们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能动履职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强化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解决制约社会发展、妨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
三是要正确认识化解矛盾纠纷与依法审判的关系。加大对人民法庭人员和物质的保障支持力度,在创建工作中结合人民法庭实际合理调整考核指标和体系,充分调动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单纯办案向综合治理转变,通过法治宣传、个案指导等方式,更加主动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