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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法院2013—2014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4-05-19 阅读:92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增强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提高文明程度,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20132014年度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法庭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创新工作新举措,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法治理念,积极培养效率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大局意识,实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不断全力提升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为罗田建设“生态示范经济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创建目标

在法院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和五个法庭获得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高潮,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创建标准,拓宽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方案,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推动我院干警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在创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工作理念上,实现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法庭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三、创建举措

(一)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内化,大力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领导班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班子成员要主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讲话,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人文素养;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和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总结和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使班子成员水平有提高、经验更丰富,最终形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等综合多面的领导班子。

2、夯实干警基础,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标准,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先进司法理念引导人,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领导干部要先行先学,指导好、组织好、监督好干警的学习,加大对党的根本宗旨、优良作风和群众路线的学习教育力度。同时要立足法院建设和审判任务的实际,进一步深化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审判方法的教育,做到与法院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建成一支思想坚定、作风优良、业务水平高的干警队伍。

3、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道德修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结合法院系统工作的特点,立足于队伍建设,深入实际,掌握干警的思想倾向、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按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道德讲堂”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地对干警进行道德教育。突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牢固树立“为民务实廉洁”核心价值观,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接好地气,形成政治上和思想上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能真正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工作中切实担负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4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争做“清廉型”法官队伍。班子成员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每季度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使干警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抵御歪风邪气侵蚀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对重大违法违纪人员实行“一案双查”和“零容忍”,既严肃查处涉案干警,又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干警实行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职务晋升晋级上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

(二)坚持以公正为先、重在规范,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制度建设

开展高质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有效前提,更是推进法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平台。要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环节与审判、执行工作高度契合,立足审判执行管理职能,大力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顺利前行

1、进一步细化审判流程管理。坚持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重在提高办案效率和改进服务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做好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监督制约工作。坚持强化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工作,深化推行统一规范立案、统一专人录入、统一标准收费及诉讼风险提醒、执行风险告知等做法。坚持把涉诉涉法信访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加大对长期缠诉缠访、越级信访和信访不信法案件当事人接待及有关事项处理力度,促进息诉服判。坚持推广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加强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各项工作更加便民、利民。

2、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恪守司法公正价值追求,把文明司法和“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紧密结合,同比实现“三升三降”的目标,即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撤诉率上升,上诉申诉率、抗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进一步落实“精审判”。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明确《案件质量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奖惩标准和条件,以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个人岗位目标和单位综合绩效量化考评制度,形成审判质量全程监测、科学评估和有效督导机制。

3、进一步规范审判庭审活动。积极推行和扩大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和做法,有效地保障简易程序既公平公正又真正简易的效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尽最大努力使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参与审判组织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推动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管理体系。通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有效地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4、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在“强执行”的基础上,探索分组竞赛、交叉换员执行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坚决换员执行,彻底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加强完善案件终身责任制和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不规范执行、不文明执行、不公正执行等行为。大力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结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司法为民、重在效能,加大法院机制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制定后勤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保障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压缩经费支出,切实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警车规范管理,完善了派车制度,建立了管理台帐,设置了监控系统,实施视频监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停放机关,并报县纪委、监察室备案,使车辆管理更加透明、规范,杜绝了警车私用;制定严格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每份文件及法律文书必须先由领导签字批准,然后由承办人或负责人进行认真、详实的登记,确保了用章的规范性、严肃性。

2、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案件审判流程微机管理,强化了案件审理监督,增强了法官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自觉性;建成了集法院工作信息、法官论坛、理论研讨、文化园地等板块为一体的综合性法院网站,重点扩大实现司法“三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案件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审判结果公开,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3、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成规范化的档案馆,强化档案设施建设,达到档案库房“八防”标准的要求。制定完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查阅、保密、统计制度等,实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力争通过档案管理省特级验收。深化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实行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重点抽查相结合,主攻案件质量瑕疵问题。

4、进一步筑牢文明单位长效管理机制。为了保证文明创建工作长期扎实地开展下去,在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基础上,确立“审判工作优质,队伍建设优秀,行政管理优化”的省级最佳文明争创目标。班子成员立足自身,做到“六个示范”,即:在文明建设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上起示范;在与时俱进,探索文明创建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式上起示范;在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廉洁自律、弘扬正气上起示范;在文明司法、奉公无私上起示范;在严明纪律、反腐倡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起示范;在争创活动、主动协调方面起示范。还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三讲、三查、三看”活动,即讲开展创建文明活动的意义,查思想,看自己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是否到位;讲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查作风,看自己工作是否到位;讲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对干警职业道德的要求,查举止言行,看自己做的是否到位,大大地推动全院省级最佳单位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全院干警的文明素质。

四、坚持文化引领、重在活动,助推精神文明工作顺利开展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工会、妇委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开展干警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县直举办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干警体魄和文化素质,培养干警的爱岗敬业、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精神,激发干警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每年至少开展全院性文化体育活动三次。

(二)深入开展“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加深群众感情,便利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严格落实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的移动立案、移动审理,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两移动三固定”的便民措施,通过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村头法庭等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兑现“群众诉讼不出乡镇,案件审理不出辖区”的承诺,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广泛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庭室”活动。坚持“主题开放日”、值班法官、院庭长接待日等措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院机关在相继制定下发了出台办案人员着装规范、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等规定的基础上,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培育文明的、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形成明礼守纪的文明风尚,使崇尚文明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蔚然成风。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抓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好法律咨询活动、赠送普法、科普读物,增强村民法治意识、法律观念、文明素养。加强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坚持抓牢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耐心细致地解决好涉诉信访案件,积极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的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姜立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志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覆盖全院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我院将不断总结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同时借鉴其他机关开展精神文明工作的好做法,巩固创建文明成果,全面实现争创目标。

(三)广泛参与。全院干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始终放在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上,充分调动和发挥干警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干警自觉主动地参与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干警的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四)加强宣传。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策划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解决文明司法、公信建设、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问题,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立足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扩大信息量,提高水平,办出特色,贴近实际,服务干警,引导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岗位,依法审判,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