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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人员分工方案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5-03-09 阅读:2666

2015—2016年度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人员分工方案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姜立勇

副组长:周焰松、龚格林、晏亚夫、方振山、金启昭、李水平、陈志新、刘文祥

成 员:廖小刚、彭 鹏、金春雷、方虎林、沈 欣、朱 超、徐桂茹、徐 涓、尉应良、李怡焕、肖玉玲、杨桂初、赵国营、郑跃进、曾建平、吴教武、程忠明、刘继萍、付 超、龚秋梅、余 宏、曾献阳、丁 俊、熊光烈、王 泉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省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陈志新

成 员:朱超、付超、徐涓、靖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检查、督促、考核各工作小组所分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志新

成 员:靖 凡、裴廷雪

(二)工作职责

1、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2、制订党员教育、学习及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3、制订干警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经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5、负责创建活动中有关政工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方振山

成 员:朱超、徐涓、江松柏

(二)工作职责

1、制订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的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活动创建率达100%;

3、及时拔付开展创建活动所需资金、物资,安排调度车辆和人员,确保各项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4、完善、规范系统各种规章、制度,制订干警岗位职责;

5、制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干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贪、济困、助残、救灾、献爱心,并及时收集上报干警对建设活动的意见及建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