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法院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法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申请报告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5-03-09 阅读:2219
罗法发〔2015〕6号
关于县法院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
法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申请报告
县文明办: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县法院院机关已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凤山、匡河、天堂、河铺、三里畈等五个基层法庭已连续两届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为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高潮,明确创建标准,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创建内容,细化创建方案,努力推动我院干警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在创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工作理念上,现我院申请2015-2016年度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凤山人民法庭、匡河人民法庭、天堂人民法庭、河铺人民法庭、三里畈人民法庭等五个人民法庭申请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特此申请。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