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罗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守护新就业形态权益 让保障不脱“保”

作者: 朱涛     时间:2025-11-11 阅读:140

在城市的街巷里,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脚步丈量生计,用辛劳守护城市便利。他们的职业伤害保障,既关乎个体家庭的安稳,更牵动着社会公平的底色。近日,一起外卖员工伤理赔案的终审落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写下了生动的法治注脚。

案情回顾

外卖员方某受雇于某科技公司,在一次外卖配送途中,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治疗,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九级工伤。随后,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该科技公司与方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额支付了赔偿款项。

此前,该科技公司为保障雇员权益,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方某的名字明确列入“雇主责任保险雇员清单”,且每次方某通过App登录上线配送前,后台会自动扣缴当日保费。然而,当该科技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诉至罗田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拒赔理由:科技公司无法证明案涉事故发生在配送工作过程中,亦不认可属于工伤事故情形,主张案涉事故不构成保险事故,不应承担理赔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涉雇主责任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恪守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科技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配送订单记录、行驶轨迹、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实方某系其雇员、事故发生在履行配送职务途中,且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完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情形。

最终,一审判决支持了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黄冈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既缓解了就业压力,也为无数家庭增添了生计保障,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在本案中,科技公司主动为外卖员投保、工伤后积极赔付,切实履行了雇主责任。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理应尊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理赔权益。唯有雇主的理赔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激励更多企业主动为雇员投保;唯有保险公司依规履行赔付义务,才能让保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最终让奔波在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一份安心。

同时,也提醒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留存配送订单、行驶轨迹、事故现场照片等关键记录,为权益主张保留证据。平台及用工企业需强化安全保障责任,加强岗前安全培训、完善配送安全措施,从源头减少职业伤害。多方携手、久久为功,才能让每一位为生活奔波的劳动者,能在遭遇风险时得到坚实保障,让法治温度照亮每一段奋斗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