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
作者: 石磊 时间:2024-07-12 阅读:1091
为增强新任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7月11日,罗田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杨晓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余光武、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晓丽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小成主持。
仪式上,杨晓风宣读了罗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与会领导的监誓下,由新任人民陪审员雷国泰同志领誓,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高度信任,是一种无上荣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我将加强学习、努力奋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努力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民陪审员。”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潘猛作表态发言。
刘小成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更好参与审判工作、履行陪审职责提出三点期望和要求:
一是找准工作定位。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珍惜为人民服务、保障司法公正的机会,严格规范做好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履行好每项职能,共同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二是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纪律及禁令要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守审判秘密,约束自身行为,杜绝徇私枉法、说情请托、插手过问案件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陪审员良好形象,确保司法公正与权威。
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在案件审理中更多地从群众角度来看待问题,最大限度兼顾法理与人情,更多地引入普通公众的价值理念和社会道德标准,更好地帮助法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与法官实现优势互补,引导广大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仪式结束后,罗田法院民一庭庭长龚秋梅结合人民陪审员工作特点和要求,以《以学促用 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为题,从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和审判纪律以及需要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等方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开展了岗前培训。
新任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切身感受到自身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学习、忠诚履职,切实把对司法事业的热爱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