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率先垂范 带头办案促提升
作者: 肖映婷 陈宇仪 时间:2024-04-02 阅读:1348
院庭长带头办案,是法官角色的回归,也是顺应司法改革、满足群众司法期盼的必然。3月29日,罗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慧琴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叶某诉胡某、闵某人格权纠纷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小成独任审理屈某诉潘某、方某诉潘某两起身体权纠纷案件。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罗田法院第五审判庭和第六审判庭同期开庭。庭审中,两位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各个环节衔接紧凑,既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上述案件的审理是罗田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罗田法院认真落实“入额必办案”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头雁作用。去年以来,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597件,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2656件,院庭长办案数占全院办案总数的53.3%。
下一步,罗田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激发带动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