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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立快调 当场履行 罗田法院高效解纷促案结事了

作者: 朱旭为     时间:2025-02-21 阅读:504

“欠了许久的货款,法院不到一周时间就把纠纷给解决了,真是太给力了。”

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经罗田法院九资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货款。该案从立案到调解后当庭履行仅用6天时间,法庭高效解纷获当事人连连称赞。

原告小李在武汉从事装修工作,此前,为被告罗某的酒店装修提供灯具并负责安装。项目完工后,罗某以部分灯具质量与预期不符为由,对剩余的三万元货款迟迟未支付,小李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罗田法院九资河人民法庭要求罗某支付剩余货款。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及拖欠货款的事实并无争议。为及时化解纠纷,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主动开展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

"你作为购买灯具和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并且酒店投入经营后,后期维护还需要小李支持配合,及时支付拖欠货款,不仅可以增进双方合作情谊,也是守信的表现。"

“经商以诚为本,保证质量才能保证长期合作和发展,后续你更要严把货品质量关,做好售后服务。”

充分沟通后,双方同意调解,罗某当庭向小李付清剩余货款。

罗田法院九资河人民法庭在该案立案、调解、督促履行各环节全程提速,立案当周纠纷即得到有效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保证了双方的良性合作,有力彰显司法温度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罗田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明确调解期限,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后续,罗田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