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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不立案投诉”的渠道及处理措施的通知

作者: 立案庭     时间:2023-10-20 阅读:594

本院各部门:

2022年、2023年我院先后下发了《罗田县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于当事人利用各种渠道申请的立案应当受理的情形。近期有申请人向我院投诉存在不立案情况,请立案庭、各法庭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规定,对于申请人的立案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瑕疵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立案投诉认定属实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整治“不立案”现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在本院网站设置不立案投诉链接,在诉讼服务大厅显目位置公布本院不立案投诉电话。

罗田法院不立案投诉电话:0713-5059002。

2、对不立案投诉属实的情况在本院进行公示。

3、将定期统计不立案投诉较多部门并进行通报。

4、立案庭及各法庭应做到“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在收到“不立案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说明不立案原因。同时应当书面向市中院立案一庭报告相关情况。

5、对于“投诉不立案属实”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罗田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