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阅读:3536
关于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福东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龚格林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朱 超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晏亚夫 党组成员、副院长
方振山 党组成员、副院长
金启昭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志新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刘文祥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廖小刚 专职审委会委员
彭 鹏 专职审委会委员
成 员:金春雷 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
沈 欣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刘敏杰 办公室负责人
李怡焕 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桂初 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继萍 监察室主任
龚秋梅 审判监督庭庭长
余 宏 凤山人民法庭庭长
丁 俊 匡河人民法庭庭长
曾献阳 天堂人民法庭庭长
熊光烈 河铺人民法庭庭长
王 泉 三里畈人民法庭庭长
2018年3月1日
罗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