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巡回法庭暖人心
作者: 石磊、金光鑫 时间:2024-11-12 阅读:743
“感谢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我家门口,这庭开了,终于了却了我多年的一桩心事。”
11月8日,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位于白庙河镇的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事情还要从2024年9月,凤山人民法庭收到的一封来自一名“特殊”当事人的来信说起。
来信人王某多年前因一起事故导致脑部受伤造成左肢偏瘫,伤残一级。2019年2月,同村乡邻高某在其处借款40000元,欠款到期后,高某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至今。王某瘫痪多年一直在家养病,外出不便,父母如今也年事已高,要回外债维持生计成了王某的一块心病,遂写信向法庭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因案件涉及残疾人特殊群体,立即对该案进行了上门实地调查与送达。
“您好!我们是罗田法院凤山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您的来信我们收到了,今天特来向您送达开庭传票,了解案件的一些具体情况。”
“高某借我的钱一直拖着躲着,借条和之前的聊天记录我都有,联系方式现在都被他拉黑了,我是实在找不到他了,才想着向法庭求助。我因残丧失劳动能力,要不是顾念父母年纪大无人依靠,都不想苟活在这世上了!”
言语中,王某激动之余表现出厌世消极心态,法庭干警一边安抚王某要相信法律,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一边耐心向王某释法析理,讲明类似案例的处理方式。
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法庭搬到了原告王某家中,让其免受来回奔波之苦。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结合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法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调查。该案将择期宣判。
“没想到你们真的能耐心看完我的来信,还实地上门了解情况,为了方便我,特地来这么远的地方专门为我开庭,辛苦你们了,真的谢谢你们。”庭审结束后,王某眼眶湿润的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走出去的是庭审,带回来的是民心。罗田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精准聚焦各类群体司法需求,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