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袭执行攻坚 “终本清仓”罗田法院在行动
作者: 沈优、倪富城 时间:2024-07-17 阅读:762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工作的部署安排,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罗田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酷暑前往1100公里外的广东省开展异地执行行动,查找多名被执行人踪迹,执行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案情回顾
“法官,我听人说周某某在广州番禺化龙镇上的某个废品回收站工作,你们快去找找他吧!”
这是一起9年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5年2月,罗田法院作出由被告周某某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76639元的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周某某支付了5万元后,一家人便远赴外地务工,从此杳无音讯。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执行干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措施,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只能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获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罗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赴广州番禺,并分别向当地社区、人口登记工作站和派出所送达协助执行函协助调查,然而大量的摸排并未找到周某某的行踪。
“我现在在白云区,不在你们说的镇上,我要过几天才能回,到时再联系吧!”
好不容易打通了被执行人周某某的电话,却又被匆忙挂断,期间,周某某对执行干警的询问语焉不详,不愿透露具体位置。
无奈之下,干警们只好冒着烈日酷暑,走访街巷小区、菜市场等地,依次摸排镇上的废品回收站,即使冒着中暑的风险也未曾停下脚步,经过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下午两点左右在化龙镇某废品回收站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某一家。
“我们是罗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你是周某某吧,请你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
罗田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拘传票,当冰冷的手铐拷在周某某的手上时,周某某终于意识到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其家属当即表示愿意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当场支付了4万元,并对余下标的款做了担保,至此,“终本”多年的案件终于有了一大进展。
这是罗田法院推进“终本清仓”工作的一个缩影,标的额虽小,却体现干警们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下一步,罗田法院将继续推进“终本清仓”工作,努力让判决掷地有声,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法官说法
“执行不能”是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一些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但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并不会就此结束。“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如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