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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罗田县人民法院工作思路及要点

作者: ltfyyjs     时间:2014-05-19 阅读:1076

2014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服务、保障“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为中心,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大别山最具特色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的更大突破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在去年“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各项工作,牢牢把握“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坚持一个根本(党的领导),紧盯两个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法院”),实现司法“三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基层法庭立案“三统一”(统一审查、统一录入、统一收费),深化“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推进五个规范(庭审规范、执行规范、档案规范、行为规范、业外规范),严守“六条规定”(《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

二、工作要点

(一)突出“政治建院”,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1、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切实将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保证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涉法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司法服务举措,为罗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努力争取重视和支持。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实现大别山最具特色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更大突破的战略部署,继续贯彻落实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大别山最具特色生态经济示范县服务的意见》的25条具体措施,积极寻求法院工作服务中心、融入大局的切入点,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以主动服务的态度、奋发有为的业绩、积极汇报的方式,争取在加强工作指导、重大案件协调、干部培养选拔和解决人才引进、经费保障、装备建设、提高干警待遇等困难和问题方面有所突破。

3、更加主动的接受监督。强化监督意识,完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代表团、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沟通联络,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快速办理转办、交办、督办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突出“能动司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4、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预防犯罪的功能,深入研判社会治安形势,适时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罗田”建设。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从立案审查到开庭审判、执行阶段和信访接待环节,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对重大、敏感和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5、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砖沙石霸”、强揽工程和盗抢生产设施设备等犯罪,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四区”建设。深化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化解在招商引资、项目争资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升级。深化服务企业机制,加大对高效农业、新型工业和生态产业的法律保护,促进园区提档升级。深化重点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强化司法应对。妥善处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充分运用重整、和解制度帮助化解债务、盘活资产,保护涉诉困难企业的再生能力和发展后劲。妥善审理借贷、存款、金融票据和企业融资纠纷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制裁和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交易安全。

6、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各项审判工作,延伸职能作用,加强改进和完善社会管理方面的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特殊人群的社会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共同推进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把每一次庭审、每一份裁判文书、每一次接访作为普法的重要途径,通过公开开庭、集中宣判、以案说法和开展送法下乡村、到企业、进学校、入社区等活动,强化群众法律观念和规则意识。

(三)突出“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7、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处理关系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依法制裁侵犯民权、损害民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报酬、农产品买卖等纠纷,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认真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进一步落实便民诉讼机制。做精做细做实做亮“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不断在深化拓展上下功夫。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严格落实移动立案、移动审理,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两移动三固定”的便民措施,通过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村头法庭等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兑现“群众诉讼不出乡镇,案件审理不出辖区”的承诺。强化落实便民举措的监督机制,在电视台公告“承诺”、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有违“承诺”的情况,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深入推进“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发展“大立案”工作,延伸到基层法庭,实行法庭立案“三统一”,即统一审查、统一录入、统一收费。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着重在简化工作流程、改善办事环境、提供便利服务上做文章。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诉讼成本低、负面作用小的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

9、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信访接待、申诉事项办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狠抓涉诉信访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新的信访案件发生。加大对长期缠诉缠访、越级信访和重信重访案件当事人接待及有关事项处理力度,促进息诉服判。进一步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完善信访终结机制,对穷尽法律程序且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案件,按照程序报送终结,并及时协调县委政法委,做好终结案件的“退出”和当事人稳控工作,防止信访案件回流。对涉诉案件已经依法处理,程序、实体没有问题,当事人生活有困难的,争取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

1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县政府提高司法救助基金预算,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加大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切实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当事人打一个明明白白、轻轻松松的官司。

(四)突出“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信

11、全方位推进司法“三公开”。着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审判流程信息,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让当事人适时查看案件进展情况。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必须无条件地上网公开。积极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向公众公开执行实施权运行过程的核心内容,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

12、丰富司法公开的载体。采取公开审判、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等举措,充分拓展我院门户网站、短信发布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五)突出“公正廉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13、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通过示范庭观摩、庭审评查等活动,提高庭审规范化意识。成立审务督查小组,对庭审进行常态化的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继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同比实现“三升三降”的目标,即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上升,上诉申诉率、抗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进一步落实“精审判”,力争在省、市法院获奖的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的数量较去年有更大突破。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参与审判组织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推动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责任管理体系。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将更多刑事案件的量刑纳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14、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在“强执行”的基础上,探索分组竞赛、交叉换员执行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坚决换员执行,彻底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完善案件终身责任制和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不规范执行、不文明执行、不公正执行等行为。大力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结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5、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成规范化的档案馆,强化档案设施建设,达到档案库房“八防”标准的要求。制定完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查阅、保密、统计制度等,实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力争通过档案管理省特级验收。深化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实行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重点抽查相结合,主攻案件质量瑕疵问题。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加强审判质量全程监测、科学评估和有效督导,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以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个人岗位目标和单位综合绩效量化考评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绩效管理,定期考核、通报、排名,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16、进一步规范行为礼仪。制定《司法礼仪规范若干规定》,规范干警语言着装、庭审纪律、接待礼仪,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成立督查组强化督查,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大对违反司法礼仪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成效。

17、进一步规范业外活动。出台《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约束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不定期地督查干警饮酒、值班和警车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加强对干警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管理,随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教育引导干警,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腐败的侵蚀。

(六)突出“从严治警”,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18、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法治精神真正成为法官的价值追求和精神主心骨,确保在任何时候都做到理想不滑坡、信念不动摇、精神不“缺钙”。

19、加强队伍“三化”建设。加大岗位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落实保障措施,增强培训实效。继续采取“干部夜校”、“法官讲坛”、岗位练兵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理论水平、业务实践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20、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刻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八简两风”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坚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精简会议文件,把有限的资源用在促进法院发展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上。健全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制度化机制,院内成立暗访督查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出台纪律作风追责制度,对各级暗访组在我院检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和“严明纪律、整顿作风、纯洁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过硬标准,重点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松懈、作风不正、庸懒散奢、泄露审判秘密、态度冷横硬烦以及法官业外活动不当等突出问题,坚决整肃歪风邪气。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和省委政法委“六条规定”,给每位法官套上“紧箍咒”,给每项审判权架起“高压线”,给每个岗位设置“防火墙”,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深挖身边正反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对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争我院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五个中心法庭申报“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均通过验收,为争创“全省先进法院”打下坚实的基础。

22、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注重结合实际,找准贯彻群众路线的切入点,突出“四位一体”方便基层群众的特色,认真做好自选动作,分层次、多角度推动活动开展,走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大众化新路子。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新“三万”活动、省委政法委的“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政治纪律,用猛药整治“四风”问题和工作中的顽疾,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

(七)突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3、完成审判大楼项目建设。狠抓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审判大楼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今年七月完成整体搬迁工作。

24、加大基层法庭投入力度。争取凤山法庭、三里畈法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科技审判庭和科技法庭建设,切实改善办案、办公和生活条件。通过主动汇报、积极协调,推动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的职级待遇,加大基层保障力度。

25、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警车管理,最大限度压缩经费支出,切实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干警待遇稳步提高。

26、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调研宣传考评机制,实行重奖重罚。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先进典型,推出一名代表罗田法院形象的模范法官,通过大篇幅、多批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造氛围、创特色、树品牌,充分展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显著成效,通过正面舆论宣传赢得公众信任。

27、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创造条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的作用。

0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