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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项举措推进执行工作

作者: 刘文祥     时间:2013-07-26 阅读:1063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改善执行法治环境,争创公信法院,我院今年以来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据统计,截至发稿日期,我院受理执行案件 359 件,执结 201 件,并执行历史老案51件,执结数同比上升13%,执结标的额 500万余元。

合理配置执行机构,优化运行机制。院党组将执行机构进行合理化配置,在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执行综合室,将执行审查权、实施权分离,使执行权力分段运行,既有利于集中资源,提升效率,又能强化监督,促进廉洁司法。

发布敦促执行公告,促使自动履行。我院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对无视法律权威、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与有关部门执行联动下,依法采取扣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社会力量保证执行,着力构建自觉履行义务的社会氛围,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采取执行强制手段,形成威慑机制。我院对在规定时间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视其情节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执行案件数据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联网,发布被执行人信誉度;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人的个人信息,让社会监督其逃避债务的行为。

大力加强执行监督,推进阳光执行,避免“抽屉案”;定期邀请廉政监督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案件执行,或上门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执行员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公众广泛监督。